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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C的由来2024年11月01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链 接: JCC的形成被认为与1979年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分别与东京电力公司、东京燃气公司之间的合同谈判(最终于1983年签订)有关。马来西亚方面不希望在合同中采用印尼原油价格指数定价,想寻求自己的原油定价公式。最初协议确定的价格明显高于原油价格,但在交付开始前,双方重新商定了一个计算公式用于前4年的交付。根据该公式,50%的LNG进口量与日本进口的原油(包括凝析油)均价挂钩,另一半则与马来西亚原油官方售价(OGSP)挂钩。马来西亚将这种方式称为鸡尾酒式定价,JCC定价法由此启动。 1988年开始,日本财务省开始在其所谓的“黄皮书”中每月公布日本清关原油价格的统计数据,这一做法至今仍在其网站上延续。然而,马来西亚的合同中并未使用“JCC”一词,1985年签署的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NWS)合同也未使用“JCC”一词,该合同与进口到日本的所有原油在日本的加权平均到岸价格挂钩。但直到21世纪初,“JCC”一词才开始在合同中出现。 JCC的LNG进口价格随原油价格变动的调整需要系数。亚洲LNG历史上最常用的系数是0.1485,通常被称为14.85%斜率,最初是被1973年印尼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与日本财团签订的第一批长期LNG供应合同所采用。 1986年,韩国从印尼进口LNG前,日本是亚洲唯一的LNG买家。1990年,日本进口了近520亿立方米LNG,在全球LNG贸易中占绝对主导地位(70%以上)。因此,其他亚洲国家进口LNG时别无选择,只能接受类似于目前在日本合同中使用的原油定价机制,该机制一直持续到现在。 20世纪80年代末,现货LNG销售(现有长期合同之外的销售)开始出现。最初的现货交易或是未签订合同的LNG,或是现有长期合同中断/取消造成的产能过剩的产物。有据可查的首次LNG现货销售发生在1989年,阿尔及利亚向日本出口了3批现货LNG,1990年又再次出口两批,且售价似乎大幅低于日本的合同价格。然而,全球LNG现货贸易量1999年才100亿立方米,所以现货交易直到21世纪才蓬勃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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