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  下一期  |  上一版  下一版    
  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第5版:中国石化报05版
用户名 密码
文章检索
  日期检索










































亚太:天然气的越洋身价

2024年11月01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16.8K

    早在1969年,日本就已从美国阿拉斯加进口LNG。由于缺乏与美国本土连接的天然气管道,阿拉斯加生产的天然气只能以LNG形式出口。无论是美国卖家还是日本买家,都欠缺LNG相关的议价经验,也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最初15年,阿拉斯加对日本出口的LNG均以0.52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计价,合同中唯一与议价有关的条款规定,“未来如出现其他同等条件下的LNG供应源,包括阿拉斯加、加拿大、澳大利亚、中东,卖方应与买方就LNG价格展开讨论,以确定一个双方均满意的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签订的合同中,从未提及文莱和印尼成为天然气供应国的可能,但这两个国家随后不到十年先后成为新天然气出口国,而被点名的澳大利亚则在20年后才成为天然气出口国,加拿大更晚。

    1972年,日本与文莱签订了新购气合同,价格低于其从阿拉斯加购买天然气的价格,为0.486美元/百万英热单位。与此前的合同一样,都未考虑通胀和油价指数的可能影响,但合同中设置了照付不议条款。在合同最初的5~6年,执行这一条款的交易量占比非常低,但在其后的合同期内占比则高达97%。

    虽然这些合同固定了气价,但并未持续太久,1973年~1974年,原油价格暴涨也带动了LNG价格上涨。1980年,多数LNG合同定价都开始反映当时日本进口原油的价格,甚至按热值计算时还超过了油价。1987年,日本进口的LNG价格开始根据当时进口的20种原油均价为锚制定,也即进口原油混合定价机制(JCC),同时还可调整价格,保证该定价与其他国家进口LNG价格相比仍有竞争力。JCC这个术语出现的时间虽然较晚,但实操却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

    日本接受LNG定价与油价锚定源于20世纪70~80年代(也包括21世纪前10年),日本LNG用户以电力公司为主,而以东京燃气公司和大阪燃气公司为首的城市燃气公司的LNG需求则占日本进口LNG总量的30%。这些电力公司原本直接用石油发电,进口LNG是很好的替代品,将LNG价格与原油价格挂钩在日本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原油价格为LNG提供了“官方”价格基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Repeat标签中缺少Article标签
中国石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