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在强化现行制度规定的同时,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扎实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近年来,集团公司和各企业、各单位大力推进为基层减负,一系列举措解决了不少痛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要给职责权限“划界”。权责有界、各有分工,基层绝不是所有责任链条的终端,也不是各项职责、事项的“接盘侠”。因此,要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全面梳理基层权力事项清单、“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等,划出边界线,明确责任田,让基层干部履职有据可循,明确知道干什么活儿、办什么事、担什么责,确保基层职责不超标、不超载、不超纲。
要给督查检查“瘦身”。督查检查是把双刃剑,用得好事半功倍,用力过猛可能会使效力打折扣。要树牢实绩重于痕迹、现场重于材料理念,破除传统思维、路径依赖,切实优化精简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切实做到查得实、检得准。同时要树牢寓管理于服务理念,充分从基层实际着想,既交任务也教方法,既发现问题也帮助解决问题,以实打实的举措为基层急难愁盼问题“开方”。
要给担当作为“撑腰”。基层工作直面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基层干部面临工作压力和改革考验,有时会“流汗又流泪”“吃力不讨好”。因此要强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给基层干部合理的容错空间、试错底气,为基层干部放下包袱、敢闯、敢干、敢首创保驾护航。同时,减负并非减责、松绑并非松劲,减负是为了更好地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因此为基层松绑减负和促干部担当作为必须两手抓、两过硬。
总之,为基层减负,不是“一时之事”,而是“一直的事”,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必能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营造浓厚的全员强作风、保改革、促发展的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