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  下一期  |  下一版    
  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第1版:中国石化报01版
用户名 密码
文章检索
  日期检索

国家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月24

2026年05月14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中国石化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发布六大负面清单:

    (1)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2)对于相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事项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但信息发布后会对国家安全和企业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应当作为敏感信息加强管理,不得公开发布。

    (3)未经批准不得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短视频、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互联网平台注册账号、建立群组和公众号,不得在社交媒体中讨论、发布、扩散涉密敏感信息,不得发布涉密敏感场所、内部工作环境及相关人员的影像资料,谨慎发布涉及本人工作及社会关系的信息及影像资料。

    (4)未经授权不得擅自采写、拍摄、录制涉及秘密事项的资料、物品;在采访中接触、了解到的秘密事项,不得擅自进行传播、扩散。

    (5)接待外部媒体的约稿、采访,均需报各单位宣传部门审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接待媒体采访或进行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对外宣传报道。

    (6)参与重大战略研究和政策制定、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的人员不得将参与涉密项目、承担涉密任务情况对外发布和向无关人员泄露。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Repeat标签中缺少Article标签
中国石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