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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办公室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清单》2025年01月24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有关要求,近日,党组办公室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清单》。 《清单》从组织领导、工作流程、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三项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总部层面,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党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企改和法律部、党组组织部、党组宣传部、信息和数字化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专项工作机制日常运行由党组专职副书记负责,办公室设在党组办公室。直属单位层面,可视情况建立相应专项工作机制,不再向下延伸。 二是建立健全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总部部门、事业部开展《清单》所列工作前,应全面对照规范性和禁止性要求,对是否存在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规定的情形进行评估。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责任分工严格把关。总部层面专项工作机制负责评估管理工作,适时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清单》规定情况进行评价。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评估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日常清理整治通报机制。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对前期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总部部门、事业部加强日常管理,主动减存量遏增量,不断巩固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果。用好“互联网+督查”、“码上减负”平台,对违反《清单》规定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清单》从8个方面明确了28项规范性要求、26项禁止性要求、27项管理措施及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是切实精简文件,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界定了文件管理统计范围,突出强调实行全口径管理,将通过白头、邮件、石化通等形式发送的通知一并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严格精简会议,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界定了会议管理统计范围,明确了“总部部门(机构)、事业部、专业公司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安排分组讨论的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半”等要求。 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细化了督查检查考核的审批主体、事项数量、指标规范等内容,确立了“建立1个综合考核与若干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目标。 四是规范借调干部,明确了“原则上不从生产、经营、科研一线借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同一员工不得在短期内被反复借用”等要求。 五是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结合信息化建设“六统一”要求,明确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运营、管理规范。 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结合深化“三基”建设,明确了建立健全基层职责事项清单有关事项。 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授牌命名活动,对相关工作的组织权限、动态管理、实施对象、排名表彰等作出了界定。 八是严格规范出席活动,规范了总部干部出席直属单位活动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明确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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