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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能源法:摆脱“人均碳排放全球第一”标签

2025年01月03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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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海上钻井平台。 视觉中国 供图

    澳大利亚能源法体系由各项能源单行法组成,主要分为综合性能源立法和各能源种类的专项法律法规。

    综合性能源立法主要包括:《能源效率法》《(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贸易惯例法》《澳大利亚能源市场法》《能源许可(清洁燃料)计划法》及其修正案和《大洋洲协议(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

    各能源种类的专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关税(煤炭进口税)法》《煤炭工业(长期服务基金)法》《煤炭研究资助法》《石油零售市场建立法》《可再生能源(电力)法》《可再生能源(电力)收费法》《悉尼电力法》《可再生能源(电力)规章》等。

    澳大利亚曾因过度依赖煤炭而成为全球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国家,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又使得该国面临巨大的能源供应压力。如何既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又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成为澳大利亚政府的重要挑战。也正因为如此,澳大利亚成为全世界率先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规划的国家之一。2001年澳大利亚政府出台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要求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达到950万兆瓦时。

    在《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的推动下,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发展迅速。2004年,澳大利亚总理签发了能源白皮书——《确保澳大利亚的能源未来》,是对《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运行效果的评估与检讨。

    结合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实践,澳大利亚2009年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目标》;2011年出台了《清洁能源法案》;2024年5月,澳大利亚政府公布《澳大利亚未来制造法案》,提出建立一个由清洁能源驱动的更强大、更多元化和更有弹性的经济体。其中清洁能源的投资重点包括可再生氢、关键矿物加工、绿色金属、低碳液态燃料、电池与太阳能电池板供应链等领域。2024年9月,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2024年国家氢能战略》,在对2019年国家氢能战略进行全面审查和更新的基础上,确定了4个氢能发展目标和34项支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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