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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版:中国石化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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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公司应成“大金砖”时代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的先行者

2024年11月08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毛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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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若冰

    金砖国家的全球影响力不断上升,逐渐成为国际能源合作的重要平台,我国能源公司应把握机遇,加强与金砖国家的能源合作,成为“大金砖”时代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的先行者。

    增加金融合作议题的包容性和普惠性,强化金砖国家机制化建设。考虑到金砖国家及潜在伙伴国与西方国家关系较复杂,建议坚持协商一致原则,立足全球南方利益,聚焦发展合作议题。此外,随着金砖扩员,需要提高金砖机制的运行效率和有效性,加大对新成员的整合和潜在成员的考察力度,未来可围绕特定议题,通过“小多边”形式吸引志同道合的伙伴,凝聚发展共识,使得金砖合作机制更成熟高效。

    挖掘金砖内部经贸合作潜力,渐进式探索金砖合作金融系统。增加新质生产力、能源合作、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金砖合作议题,探索建立更多元有效的合作机制,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扩大贸易规模,增加相互投资,加强技术交流,推进规则标准对接,加快推动签署或升级投资保护协定、自贸协定、互免签证等双边经贸协议,为我国能源公司投资合作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与此同时,渐进式探索金砖合作金融系统的可行性,提供多种路径选择,逐渐克服技术、法律监管、互操作性等障碍。可将“金砖之桥”跨境贸易支付体系作为探索性的替代方案,在某些能源大宗商品交易领域进行小范围试点。

    围绕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提升议题设置能力,加强与金砖国家能源合作。鼓励我国企业、智库、高校积极参与金砖周边活动,提高议题设置能力,推动我国关心的油气市场稳定、炼化产能合作、新旧能源协同发展、跨国管道运输安全等议题成为金砖共识。在金砖框架下,加强与沙特、阿联酋、巴西等国家的能源合作,围绕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增加相互投资、进行技术合作和标准对接,鼓励我国能源企业扬帆出海。挖掘金砖国家低碳转型领域的合作潜力,鼓励我国石油公司和新能源公司建立合作平台或伙伴关系,发挥我国能源产业的综合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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