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 日期检索
警示教育 务求实效2024年10月21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梁 静
梁 静 在部分单位的警示教育工作中存在着这样的现象:简单组织观看几部警示教育片,读一读相关案例材料后便匆忙结束,没有真正深入思考和领会。 这种简单了事,照本宣科的教育只注重表面形式,而忽略了警示教育的真正目的,其本质是对工作不负责,看似开展了警示教育,实则浪费时间且收效甚微。 不同的单位工作性质不同,通用、简单的警示教育模式不可能适用所有情况。若“一刀切”开展警示教育,最终会因为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深入性使得教育效果大打折扣,无法起到警示、震慑和预防作用。 警示教育要紧密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以预防腐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为目的,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教育方案。同时,还要减少形式主义的套路,增加实实在在的内容,有重点地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引导干部员工参与讨论,有序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转化为干部员工“揽镜自照”的行动自觉,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意识。 此外,警示教育也要谨防一味追求新奇的形式和热闹的场面,更不能过度注重教育的次数和活动的留痕管理,而是要让干部员工有更深刻的教育体验,使警示教育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