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 日期检索
巡检路上救助受伤的国家保护动物2024年09月06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郑雯萱
郑雯萱 “嘎……嘎……”8月27日下午,天然气分公司山东实华潮河输配气站输气工徐建民和李祐奇正在进行隐患排查,当途经一片农田时,隐约听到动物断断续续的叫声。 他们循声走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蜷缩在农田里,一条腿还带着血迹,已经无法飞行。 两人立即使用手机识物功能进行识别,结果显示这只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苍鹭。他们迅速将受伤的苍鹭围护起来,并拨通了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派出所的电话。 “你们找个大点的纸箱,先把鸟保护起来,就地看护,等我们过来。”民警在电话中指导他们。 大约20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仔细观察鸟儿的状况,并详细询问发现鸟儿的位置和当时的情况。 民警随即联系了市动物保护站专家。经专家鉴定确认,这只“大鸟”确实是苍鹭,且腿部受伤严重。专家表示,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治,苍鹭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 由于动物保护站人员不能立即赶到现场,徐建民和李祐奇立即请示上级,派出车辆协助民警将受伤的苍鹭送往动物保护站。 第二天,派出所民警传来消息:“苍鹭目前状态良好,已经能够进食了。还好有你们热心相助!”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