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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能源商品贸易那些事儿2024年07月12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大宗商品贸易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荷兰东印度公司,自那以后,虽然大宗商品交易商的角色有所改变,但关键特征依然明显。大宗商品交易商将产品推向市场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平衡了全球的供需。例如,中东人均年产43桶原油,但根本用不完,而亚洲人均年产原油仅1桶。这种巨大的供需失衡是世界范围内资源交易的基础。目前,大宗商品贸易约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4。其中,按价值计算,原油几乎占所有大宗商品交易的一半;而能源商品,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总共占全球大宗商品交易的近60%。比如,在非洲的12个石油资源国中,一半以上依赖石油销售获得出口收入,甚至有几个国家的石油销售利润大幅超过石油税收收入。 发展中国家是最大的能源商品供应地,供应了59%的金属和矿石(高达71%的铜)、63%的煤炭和64%的石油,相应的自然资源出口收入也成为这些国家出口收入中的“大头”。2011年~2013年,撒哈拉以南十大石油资源国的实物商品销售收入占其政府总收入的50%以上,占其出口总收入的75%以上。自然资源管理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35家国家石油公司通过向大宗商品交易商和其他买家销售石油和天然气的收入超过2.1万亿美元,高于2016年的1.4万亿美元,相当于这些公司所在的国家政府总收入的22%。 能源商品交易,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对资源依赖型资源国是极大的诱惑,为了进一步增加收入,这些国家与贸易商之间甚至形成了长期借贷关系,使整个交易体系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但发展中国家对大宗商品贸易的依赖并非没有风险。该行业素以不透明、参与者众多、供应链复杂(货物多次易手)和涉及庞大金额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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