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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版:中国石化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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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清河联合加油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024年06月27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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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6号(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北京海淀清河联合加油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3人,实到职工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单位改制方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公司,改制后的企业名称为:北京清润加油站有限公司。

    二、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40004号评估报告,原企业资产总额为416.3万元,负债总额为44.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72.24万元,银行贷款/金融债务0万元,归出资人所有,即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186.12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农工商公司186.12万元。

    三、同意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北京海淀清河联合加油站的净资产186.12万元转让给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同意将372.24万元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改制后的企业,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农工商公司作为改制后的股东。改制后的企业注册资本为96万元,其中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48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农工商公司以净资产出资48万元。同意将276.24万元净资产投入改制后的企业,其中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的276.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账目。

    五、同意改制后的企业章程。

    六、同意免去薛春伟经理(厂长)即法定代表人职务。

    七、同意职工队伍保持稳定。

    八、同意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

    全体职工(代表)签字/全体出资人及职工(代表)签字:

    任仲明   郝志红    骆利燕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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