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  下一期  |  上一版  下一版    
  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第5版:中国石化报05版
用户名 密码
文章检索
  日期检索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将更严格

2023年12月27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16.8K

    今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

    碳排放双控,是指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强度控制,是我国未来最重要的碳减排政策之一。碳排放总量控制是指对一定时间段内(通常为一年)区域内产生的碳排放总量进行限制;碳排放强度控制是指对一定时间段内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限制。

    在碳排放总量控制方面,首先,国家将总体碳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省份落实,综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潜力等因素,确定各省碳排放总量目标。预计在目标分解中,将向能源利用效率较高、清洁能源比例大、发展较快的地区适度倾斜。同时,将加快选择在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开展碳排放增量控制试点。此外,“十四五”期间,或将对直接排放已达峰的省份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对当期达峰的省份实行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对“十五五”期间达峰的省份,主要实行碳排放强度控制。

    其次,预计国家对各省份分解减排目标总量后,各省份再灵活分解至各行业企业,设“基准排放上限”,具体由行业标杆值、企业历史碳排放水平、碳泄漏暴露因子和调整系数4项相乘所得。炼油化工行业由于生产环节复杂,单一进料的终端产品较多,很难由单一产品产量设置标杆值,我国或将参考欧盟碳市场炼油行业的标杆值方法进行设计。

    再次,国家将建立在建、拟建、存量的高碳排放项目清单,分类施策,对碳排放总量高于一定标准的项目,由地方和中央共同管理;对碳排放总量指标缺乏的经济发达省份,或允许省份之间进行生态补偿交易。

    在碳排放强度控制方面,预计将对省份设置基本约束和标杆激励的减排目标,完成激励目标的地区享受考核上的优惠和便利。同时,国家对行业内生产装置和终端产品动态调整减排目标和标准。对行业产品设定限额值、准入值和先进值,存量项目产品面临限额值约束,拟新增项目的产品面临碳排放准入门槛。企业不符合碳排放标准的存量资产需要升级改造,否则将淘汰或限制用电用能并收回项目碳排放指标。目前,部分行业碳排放标准已经公布,其中炼化行业的炼油和乙烯碳排放强度暂定标准已出。未来,石化产品将依据纳入碳市场的时间迎来更严格的碳排放标准考核,碳排放范围也将从仅考虑生产碳排放扩大到全生命周期碳排放。

    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还将加大对国企、央企的碳排放考核力度,设定稍严标准,评估“碳承受力”(单位产品利润与处理单位碳排放成本的比重)并计入考核范围。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Repeat标签中缺少Article标签
中国石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