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日期检索
借客户投诉 整治侵权行为2023年09月13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吕政华
吕政华 “我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你们的油品有问题,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9月6日上午,一名男子气冲冲地走进广西玉林石油第六加油站,在收银台前大声地喊道。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站长温劲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请男子坐下并递上一杯水,向对方询问缘由。 原来,这位刘先生的妻子昨天下午刚给车加过油,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刘先生启动车时却点不着火了。他急得满头大汗,赶紧请来汽修师傅检查,结果发现火花塞里塞满了黑乎乎的东西。汽修师傅当场给出结论是油品质量有问题。 刘先生很生气,判定是昨天加的油有问题,就气冲冲地来到加油站投诉。 听完刘先生的叙述,温劲赶忙打开监控视频和刘先生一起查看,结果并没有发现其妻子的身影。这时,刘先生猛然想起妻子昨天加油时收到过一张名片。经查看,温劲发现名片上的地址并不是第六加油站,而是3公里外一处非中国石化加油站。名片上印着与中国石化相似的商标,温劲根据自己培训时学到的法律知识,判断该名片侵犯了中国石化的商标权。 经过温劲一番耐心的解释,刘先生意识到是自己错怪了中国石化加油站,赶忙道歉。温劲表示,虽然不是在本加油站加的油,但涉事方涉嫌侵权,必须维权。 温劲遂带着刘先生来到涉事加油站,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犯中国石化商标权的行为,同时赔偿刘先生的损失。该站负责人自知理亏,立刻表示不再使用中国石化的商标,并当即派出工作人员去修理刘先生的车。 当天下午,温劲就收到该站工作人员发来的销毁侵权名片的视频。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