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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2022年11月21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 加快煤矿核增产能手续办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严格落实煤炭稳价保供责任,科学做好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确保重点地区、民生和工业用电。国有发电企业担起责任,应开尽开、稳发满发;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矿核增产能相关手续办理,推动已核准煤炭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督促中央煤炭企业加快释放先进煤炭产能,带头执行电煤中长期合同。 十部委: 柴油全部调整为危化品,不再区分闪点 11月7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委正式发布公告调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摄氏度)”调整为“1674柴油”。这意味着所有柴油将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不再区分闪点。以后所有柴油的生产、经营、使用都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部门: 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两部门: 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不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地区生产总值不作调整。 九部门: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碳排放基础通用标准体系等7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实施碳计量科技创新工程等5项重点工程,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低碳前沿技术标准引领行动、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行动4项重点行动。 国家能源局: 建立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监测机制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将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发布《规划》任务榜单,按照“揭榜挂帅”、自愿申报的原则,广泛征集《规划》任务实施依托项目及能源领域其他相关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建立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实施监测项目库。任务榜单包括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安全高效核能、油气安全保障供应、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燃气发电、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等七大技术领域。 生物天然气国标正式实施 国务院国资委消息显示,由中国中化旗下企业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生物天然气》近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填补了全球生物天然气标准领域的空白,将加快我国生物天然气产业化进程,促进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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