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  下一期  |  上一版  下一版    
  版权声明
  《中国石化报》(电子版)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中国石化报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中国石化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石化报》(电子版)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中国石化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第5版:中国石化报05版
用户名 密码
文章检索
  日期检索

政策内容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16.8K

    一、准确界定原料用能范畴

    (一)基本定义

    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二)具体范畴

    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二、加快夯实原料用能数据

    统计核算基础

    (一)切实加强企业层面数据填报

    地方统计部门要推动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将原料用能相关数据纳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及时开展地方层面数据统计

    地方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统计工作进度,有效支撑数据发布、评价考核等工作;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并与统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保证数据一致可比。

    (三)统一实施国家层面数据核算

    国家统计局牵头开展国家层面原料用能数据统计核算。全国及各地区原料用能消费量以各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能源平衡表中用作原料、材料的终端能源消费量为准。

    三、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

    (一)原料用能不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在国家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二)科学核算能耗强度及下降率

    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地区生产总值不作调整。在核算能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料用能消费量同步从基年和目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三)有效衔接各地区节能目标任务

    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十四五”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综合考虑原料用能扣减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组织实施。

    四、统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审查

    (一)优化完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中要增加项目原料用能消费情况。

    (二)有序实施项目节能审查

    项目能效水平评价主要参考项目包含原料用能在内的能源消费数据,项目对本地区节能形势影响分析主要参考项目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源消费数据。

    五、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规范数据报送和发布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加强能力建设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 10210212号-7 号

Repeat标签中缺少Article标签
中国石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