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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版:中国石化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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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组印发《中国石化
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2022年08月15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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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集团公司党组印发《中国石化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加强对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领导人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靠企吃企”问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从严规范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并在已有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基础上制定了《规定》。

    《规定》明确,领导人员范围包括中国石化基层副职及以上人员,以及退出现职尚未退休的上述人员;亲属范围包括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经商办企业情形包括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规定》要求,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与领导人员职权发生关联,或与中国石化发生业务往来,存在影响领导人员公正履职,以及损害公平公正交易因素的,应列为禁止行为。

    《规定》本着领导人员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要求越严,近亲属严于其他亲属,综合管理部门严于下属单位的原则,对不同层级、不同范围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止要求,对违反有关要求的情形要求予以纠正,并视情况进行处理处分、清退索赔。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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