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信访工作史上重要的党内法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更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教诲,坚定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使命担当,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为党和国家大局稳定提供保障;必须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做到“事要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问题不积累、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让群众合理诉求、合法权益在第一时间落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合规。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抓手,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层层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做细做实领导包案责任、首接首办责任、属地化解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推动《条例》进基层、进车间、进班组,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质量实效,为建设绿色卓越奋进新扬子提供和谐稳定环境,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扬子石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