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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的涉税风险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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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而言,例如A公司名下并无登记车辆,却大量列支了很多关于燃油费、过路费等交通费用,如A公司接受税务稽查,因无车辆租赁合同等相关凭证,则该部分交通费用极可能被认定为“不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需进行纳税调整。

对员工而言,例如陈某将个人车辆用于企业业务,并未和企业签订车辆使用的租赁合同;企业仅是根据实报实销的方式向陈某支付了车辆使用的实际开支,但是并未将该部分报销开支作为陈某的收入代扣代缴陈某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对于陈某来说,因其未对该部分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将面临相应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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