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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滥用星级标识 构成不正当竞争遭处罚2021年07月16日 来源:
中国石化报 作者:
李云凤
案例: 2021年3月,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执法行动时,发现该区某加油站户外广告牌上标识了五颗黄色五角星,意为“五星级加油站”。该加油站便利店内还悬挂有“服务标杆加油站”及“五星加油站”等奖牌,但该加油站负责人无法提供相关荣誉文件证明材料。经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发现,该加油站进站广告牌上标识的五颗黄色五角星及便利店内悬挂的各种奖牌都是加油站负责人找广告公司制作的,目的是误导消费者。最终,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予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中,某加油站通过加油站外广告牌五星标识及站内悬挂奖牌等,误导消费者让其认为该加油站为星级加油站,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商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本案中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加油站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除从重处罚外,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链接: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一是混淆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傍名牌,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二是商业贿赂行为。通过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三是虚假宣传行为。通过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五是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法律规定了三种有奖销售禁止情形,包括: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六是商业诋毁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消费者或经营者发现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处理? 一是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由监督检查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二是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提供相关受侵害的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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